根據《稅務登記管理辦法》(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公布,第 36號、第44號、第48號修正)及《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完善稅務登記管理有關問題的公告》(國家稅務總局公告 2011年第21號)第二條第二款規定,現將2025年 12 月被認定為非正常戶的納稅人名單(詳見附件)予以公告。
附件:非正常戶納稅人名單
國家稅務總局稻城縣稅務局
2026年1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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